第一,赵丽颖2020年的片酬+代言费,年收入超3亿,而冯绍峰的同期收入大约是赵丽颖的三分之一,只有4000万左右,并且从他们结婚至今,几乎一直都维持着这样的收入比例。第二,赵丽颖和冯绍峰在黄浦江共同拥有一套房产,价值目测上亿。
由于赵丽颖与冯绍峰未交叉持股或共同投资,其名下公司股份及收益大概率属于个人财产范畴,离婚时无需分割。若存在共同财产(如婚后共同购置的房产、车辆等),则需协商或诉讼分割,但目前无公开信息表明两人存在此类资产纠葛。
首先,夫妻婚前的个人财产,归个人所有。这意味着,赵丽颖和冯绍峰在结婚前各自拥有的财产,离婚后仍归各自所有,不因婚姻关系的结束而发生变化。其次,对于婚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,如婚前无特殊约定,原则上应平分。这里的共同财产,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(即结婚后到离婚前)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。
但是如果双方没有进行约定的话,那么这个房子就是属于在婚后的时候购买的,那么就是属于夫妻共同的财产,所以在离婚的时候冯绍峰也是有权利分到一半的。
除此之外,冯绍峰还创立了东威影视(明烽影视持股100%)、明烽影视、锋芒影视等5家企业。在其中东威影视制作为冯绍峰的经纪团队,可视作冯绍峰工作室。
018年10月16日,赵丽颖冯绍峰在女性生辰当日公布完婚,时间卡在男性生辰的10点07分。依据先前三家新闻媒体协同公布的2017年知名人士收益排名榜,上年赵丽颖收益为04亿人民币,排第13,冯绍峰未发生在榜上。全球福布斯中文网站发布的2020年百强企业名人榜中,赵丽颖排行第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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